临床见习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临床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医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理论知识的实践现场。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见习教学工作,提高临床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临床见习教学是临床教师在教学基地组织实施的教学过程,其目的是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初步的临床思维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下一阶段进入临床实习做好准备。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各附属医院、教学基地的教学资源,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二、各系/教研室应及时根据新版教材更新见习大纲和见习指导。大纲、指导应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要紧扣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明确规定见习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教研室平时要注重收集教学病例,在见习期间未能见到的病种,教研室要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
四、各系/教研室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意识强、教学质量高的教师担任见习带教工作,诊断学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主干课程原则上要求教师脱产教学,以保证见习课的教学质量。
五、教师备课要求:教师应认真备课,充分利用见习时间,保证学生多见习病种、多动手、多写病历、多进行临床技能操作,努力提高见习课的带教质量。
1.集体备课:每学期各系/教研室均应在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各课程负责人)指导下进行见习教学的集体备课,针对每一次见习课的目的要求、内容、重点、方法、时间安排、总结、带教和操作示范的规范等共同研究并写出见习计划要求,明确阶段教学目标,统一教学内容、考核要求和方法。对于首次带教老师应进行培训及试讲。
2.个人备课:参与临床见习教学的教师应认真听取该章节的大课讲授,应写好每一次见习课教案、讲稿,交教学组长检查,大课与见习课内容的基本概念等要准确和一致。
3.案例准备:要提前准备和熟悉病例(含典型病例、非典型病例和鉴别诊断病例),预先准备和熟悉有关操作技术并准备相关设备或材料。
4.临床见习教学原则上应严格按照进度表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带教老师应提前将更改的见习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提前熟悉相关内容。
六、为保证见习质量,应坚持以床旁教学为主,每个带教老师所带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七、带教老师应以身作则,不得提前结束见习或随意减少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三严”(严谨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八、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九、教师应灵活采用适当的教学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要做到结合实际病例把疾病的特点讲清、重点讲透、难点讲明,有提问、小测验及总结,注意了解每个学生的见习情况。
十、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注意培养学生的人文医学执业技能。
十一、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广州医学院临床见习教学管理办法》广医教﹝2005﹞3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