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各专业学生:
根据《广州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读二年级(2007级)符合条件的本科、非定向生允许转专业。
请2007级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广州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见教务处网站http://210.38.57.79),对照各项转专业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该网站下载并填写“广州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10月31日前送回自己所属的二级学院审批,由各二级学院集中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将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报学校办公会议批准,并于下学期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
特此通知。
教务科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