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2017-2018-2学期课程重(缓)考安排和2015、2016级临床医学(南山班)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安排已定,详见2017-2018-2学期课程重(缓)考考务工作安排表(附件1)、2017-2018-2学期重(缓)考安排表(含学生名单)(附件2)、2017-2018-2学期各校区课室考场座位表一览表(附件3)、2015、2016级临床医学(南山班)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安排表(附件4)。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协助做好本次重(缓)考工作,通知相关教研室认真核对本次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名单(包括缓考学生和不及格学生),按考试安排表上的安排,提前在相应的课室上编排座位表,并于考试前20分钟带至考场安排学生就座(请注意核实该门课程成绩虽然显示没有不及格学生,但若存在缓考,需要安排该部分学生参加考试,并应同时安排监考及相关事务;另注意核对试卷数目是否满足考试人数,若不够请及时加印)。请各学院按本学期重(缓)考考务工作安排表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有巡考任务的单位,请于考试前20分钟到场并及时处理相关工作;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落实通知学生,如学生因重(缓)考课程冲突,请提前向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提出申请。获批后将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连续考试,不安排再次缓考。
特别说明:
1、专业任选课不安排重考;
2、根据学校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学生确无法参加重考(重修考)考核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不办理缓考。无故缺考的,该课程本次成绩计为零分,标注“缺考”,取消下一轮该课程的修读资格一次;
3、各学院可统筹安排本次重(缓)考监考工作,如遇本学院承担多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的情形,安排本学院两名老师在该考场监考即可。
联系电话:37103098,e-mail:
教务处
2018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7-2018-2学期课程重(缓)考考务工作安排表
附件2:2017-2018-2学期重(缓)考安排表(含学生名单)
附件3:2017-2018-2学期各校区课室考场座位表一览表
附件4:2015、2016级临床医学(南山班)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