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课程考核拟安排在2024年2月29日-3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课程
1.2023年秋季学期开设课程中须安排重(缓)考的课程;
2.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重修的部分课程;
3.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部分二考的课程。
二、学院、教学单位工作要求
1.通知相关教研室认真核对本次参加考试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提前在相应的课室上编排座位表,于考试前20分钟带至考场安排学生就座(课室座位表具体见附件4)。需要使用机房进行相应考试的课程,请提前按照机房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借用教室。
2.统筹安排本次考试监考工作,如遇本学院承担多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的情形,安排本学院两名老师在该考场监考即可。
3.有巡考任务的单位,请于考试前20分钟到场并及时处理相关工作,具体巡考安排见附件3。
4.本次考试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报送,相关单位需督促各教研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报送、审核工作。
5.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落实通知学生带齐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个人信息完整的校园卡等)、按时参加考试。
(1)如学生因重(缓)考课程冲突,请提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申请,获批后将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连续考试,不安排再次缓考;
(2)若安排表中考试时间未定、需学生与教研室老师联系的课程,请学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内自行与相关教研室老师联系考试相关事宜;
(3)若学生确无法参加重考考核的,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不办理缓考;
(4)若无故缺考的,该课程本次成绩计为零分,标注“缺考”,取消下一轮该课程的修读资格一次。
三、其他
对本次考试安排若有疑问,请及时发邮件至邮箱gydjwc@gzhmu.edu.cn。
希各知照!
教务处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