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2020-2021-1学期延期毕业、结业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需重修的课程如附件1所示,有关重修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2月11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时填写《延期毕业、结业学生复读申请表》,请注明课程开课学期,发送至邮箱81340184@163.com。(注意: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
三、结业学生缴费时间:缴费渠道及开通时间请留意教务处网站的通知。
四、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1、2020-2021-1学期正常开课的必修课(含限选课)及专业任选课,考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2月25日-28日,跟着下学期开学初重缓考一起进行,具体安排请留意近期教务处网站的通知。
2、2020-2021-2学期正常开课的必修课(含限选课)及专业任选课,考试将于2021年2月至5月间开展,课程结课前,学生应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考试安排,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及开课学院,明确课程考试的安排,避免出现旷考的情况。
3、需修读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须于在网络公选课平台完成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修读方法请参看教务处网站《2020-2021-1学期网络公选课第二轮选课通知》(本轮选课及修读截止时间是2月25日23:59:59)。
五、注意事项:
1、结业学生须按时缴纳课程重修费用,否则所报名课程无效。
2、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修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医大发〔2019〕129号)规定,延期毕业、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申请重修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重修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我校本科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四年制的可延长三年,五年制的可延长四年;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在本专业标准学习年限的基础上最多可延长两年。
3、延期毕业、结业学生报名重修课程门数及学期不受限制(与其他在校生不同),但需量力而行。请同学们务必珍惜重修机会,克服困难,努力学习,早日完成学业。
4、我校2020-2021-2学期毕业审核的时间预计为5月份,已报名重修的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须认真核对自己课程修读情况,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学籍管理科。
请各学院协助落实通知相关学生,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许老师,qq:1240692957,电话:37103098、37103184。
教务处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