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2020-2021-2学期课程重(缓)考、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和南山学院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拟安排在2021年9月2日-9月5日。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的要求协助做好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并通知相关教研室认真核对本次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名单(包括缓考学生和不及格学生)、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名单(详见附件2),提前在相应的课室上编排座位表,并于考试前20分钟带至考场安排学生就座(课室座位表如附件4所示)。注意核对试卷数目是否满足考试人数,若不够请及时加印。有巡考任务的单位,请于考试前20分钟到场并及时处理相关工作。
2、请南山学院按照附件5组织安排好2018、2019级临床医学(南山班)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
3、临床医学专业英文授课的留学生重缓考安排参照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执行,重缓考学生名单见附件3。
4、部分课程需要使用机房进行相应考试,请提前联系公共机房服务部,填写机房使用申请表(附件6)给相应老师。
5、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落实通知学生,如学生因重(缓)考课程冲突,请提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申请,获批后将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连续考试,不安排再次缓考。
6、延毕、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线上考核(个别实操课程除外),学生本人申请返校参加考试的,须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返校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院。须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确保返校前身体状况良好。
特别说明:
1、专业任选课不安排重考(2020级除外);
2、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学生确无法参加重考(重修考)考核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不办理缓考。无故缺考的,该课程本次成绩计为零分,标注“缺考”,取消下一轮该课程的修读资格一次;
3、各学院可统筹安排本次重(缓)考监考工作,如遇本学院承担多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的情形,安排本学院两名老师在该考场监考即可。
4、对本次考试安排若有疑问,请及时发邮件至邮箱xhz@gzhmu.edu.cn。
希各知照!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