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学业警示、留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与留降级
1.学业警示与留级学生处理
学籍管理办法六十二条规定:“经重考后必修课不及格”。第六十三条规定:“每学年,经重考后必修课获得的学分数未达到本学年必修课总学分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得选修后续课程,须留级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根据相应年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0级参与上述学业成绩统计的课程为所有必修课及选修课;2021、2022级为学生所修读的所有课程(课程名称带有“网络课”的除外)。
请各学院按以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务必于9月15日前完成学业警示与留级名单梳理,填写好附件2、附件3,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须有主管教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至邮箱。各学院须及时将学生达到规定情况和后续处理等相关规定详细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对于学业困难学生,学院应及时进行帮扶,并做好跟进管理工作。
说明:毕业班学生不需参加留级统计。
2. 自动申请降级学生处理
未达留级处理的学生,若感觉学习压力过大,经与家长充分协商后可于开学第3周内主动向所在学院申请降级,但因受最长修业年限限制(本专业标准学制基础上最长可延长2年),须慎重考虑,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二、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指引
各相关学院和专业应指导留、降级学生妥善制定新的修读计划,督促学生及时做好课程免考、补修等相关申请,于开学第3周内完成课程补改选,以免影响后续选课、排考安排等相关工作。并通知学生及时查询本人课表及考试安排表,如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尽快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处理。
留、降级等学籍异动关系到学生的后续学生和个人发展,请各学院认真执行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过程管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