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3〕67号),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教学督导工作新形势的校级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学校将进行教学督导专家换届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按照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2.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不受此条件限制),教学能力好,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佳,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3.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熟悉教学一线情况,责任心强,治学严谨,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督导专家组成员结构要求老中青结合,退休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离开教学工作岗位在五年之内;在职人员要求以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
5.同等条件下,各级“教学名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3人,其他教学单位推荐专家不少于1人。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推荐督导专家人选,并于2020年5月8日前将《广州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专家推荐表》及《广州医科大学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yzgk@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 37103181)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