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促进各学院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规范日常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现定于第11-13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专业建设情况,包含本科生导师制、实践教学、课程思政建设、课程考核等情况。
(二)检查范围
1.2020级本科生导师制落实情况,包含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及考核聘任标准、导师组成员遴选及配置、导师与学生见面会、导师对学生的指导等工作开展情况。
2.实践教学管理,包含医学类专业近三年实习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含实习管理制度、实习大纲、实习轮转表、岗前培训记录、入科教育记录、出科考核记录、病例讨论记录、实习小讲课安排及讲稿、教学查房记录、病历修改记录、mini-cex、dops实施情况、实习指导书、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实习转科考试成绩表等)、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组织管理过程材料(包括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金域检验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3.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检查课程思政在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课堂教学中的落实情况。
4.课程考核管理,检查2019-2020学年两个学期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形成性评价等相关材料。对照《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从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考核评价方式、考试分析、试卷保管等方面进行监督,规范管理。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第11-12教学周)
各学院应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盖章版总结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资料纸质版于11月27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以“**学院2020-2021-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二)学校抽查(第13教学周)
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本科生导师制落实情况、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实习教学资料归档情况、抽调毕业论文及试卷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查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附件:
1. 广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
2.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要求
3.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张驰腾,李慧;联系电话:3710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