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7级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等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通知学生按要求参加考试。
一、毕业理论考试
1.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2.考试时间:5月5日下午2:30-4:30
3.考试地点:越秀校区,具体考场见附件1。
4.考试要求:
(1)本次毕业理论考试通过手机端“学习通”app进行,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学习通”app并在考前1周登陆学习通测试,登陆账号为学生本人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密码输入错误多次会被锁定,如密码有误请通过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
(2)每名考生只有1次登录系统考试的机会,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才允许交卷,不交卷请勿退出考试界面。非因系统或手机故障,考生自行退出考试界面的视为已提交试卷,考试时间未达半小时的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期间如有问题,学生应及时举手报告监考老师处理。
(3)为防止考生作弊,考试期间学习通系统平台将对考生手机切屏离开考试界面等异常情况进行监测记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切屏离开考试界面,上网搜索考试答案或查看手机中存在的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图片、语音等资料的视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非因以上原因无意切屏的请报告监考老师进行核实并记录考生身份信息,如考生再次无意发生切屏的视为考试违规,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考前请检查确保手机有充足电量或准备好备用移动电源。考试期间请将手机调至免打扰模式,避免来电引起考试中断以及手机声音影响考场秩序。
(5)考试时间截止或答题时间结束,如果处于答题页面,将自动提交试卷。
(6)考试期间只允许携带一台手机进入考场,如考试过程中发现第二部手机则视为作弊。
考务安排:第一、第二、第三、第五临床学院负责安排教师监考,建议学院学生办老师协助巡考。
二、毕业技能考试
1.考试分组安排
考生共分47组,第1-46组每组16人,第47组14人。
4月19日考第1~6组;4月20日考第7~12组;4月21日考第13~18组;4月22日考第19~24组;4月24日考第25~30组;4月25日考第31~36组;4月26日考第37~42组;4月27日考第43~47组。每组考试安排体检模特4人,每日安排1名同学作为后备体检模特,后备体检模特于安排当日须留在学校。体检模特报到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30。
考生、体检模特分组名单和考试安排见附件2。
2.考试轮转顺序
每名考生均需参加上午和下午的考试,考试分为三个考场。考试轮转顺序为:考场1(或考场2)→考场3→考场2(或考场1),具体见下表。
组别 |
上午 |
下午 |
||||
报到时间 |
考试开始时间 |
考场顺序 |
报到时间 |
考试开始时间 |
考场顺序 |
|
第1、2、7、8、13、14、19、20、25、26、31、32、37、38、43、44组 |
8:00 |
8:30 |
奇数组: 考场1→考场3 偶数组: 考场2→考场3 |
13:30 |
14:00 |
奇数组:考场2 偶数组:考场1 |
第3、4、9、10、15、16、21、22、27、28、33、34、39、40、45、46组 |
9:10 |
9:40 |
奇数组: 考场1→考场3 偶数组: 考场2→考场3 |
14:40 |
15:10 |
奇数组:考场2 偶数组:考场1 |
第5、6、11、12、17、18、23、24、29、30、35、36、41、42、47组 |
10:20 |
10:50 |
奇数组:考场1 偶数组:考场2 |
15:00 |
15:10 |
奇数组: 考场3→考场2 偶数组: 考场3→考场1 |
3.报到地点:越秀校区10栋808课室。
4.毕业技能考试纪律要求
(1)考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提前熟知考试日程和流程安排,按照本人考核安排日程表准时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安排的日期参加考试的,须至少提前1天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调整或办理缓考手续。未准时到候考室(10栋808课室)报到的考生技能考试作为缺考处理,取消本学期重考资格。
(2)考生须穿着无任何标识的白大衣,自带听诊器、钢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佩戴好口罩、帽子,个人穿戴的服饰不得外露;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学院、专业等考签外的个人信息。考试过程中不得要求考官或工作人员解释试题。
(3)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如手机)进入考站;考试期间须完全服从工作人员和考官的安排,不得在考站的考试相关物品上划线、写字、作记号等;不得在考站内打开抽屉、揭开遮盖物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模型。不服从管理损坏的物品考生需承担赔偿责任。
(4)考试期间不得与其他同学互相交流信息,不得拖延出站,每站考试完毕不得打听考试成绩。
(5)考试期间如遇模型、器械、耗材等出现故障,或有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考生应及时向考官或工作人员报告解决。考生存在以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形,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学生须按照学校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因存在其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可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申请缓考。
3.考试期间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疫情防护措施,考试报到时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仍不正常的考生暂停考试资格。
4.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交谈。
5.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考生应立即报告给监考老师、考官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6.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附件:1. 2017级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理论考试考场安排表
2. 2017级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技能考试考生及模特分组安排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