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立项原则
各学院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结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赛事要求进行立项,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推荐
1.遴选范围
国家级、省级大创推荐项目,须已在校内正式立项建设。本次项目遴选范围为“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具体见名单附件4-1)。
2.推荐数量
本次项目遴选实行限额推荐。学校结合各学院立项项目数量、既往项目如期结题情况等因素,确定了《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情况》(附件4-2),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
(三)基本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3.各学院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需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四)项目资助
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第一年校级立项资助金额分别为2万/项、0.5万/项,如立项省级大创项目则第二年分别追加资助经费1万/项、0.5万/项,如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则第二年分别追加资助经费2万/项、1万/项;如未获高级别立项,则不再追加资助经费。
(五)遴选流程
1.学校2023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对应的大创项目的“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立项发文中各项目排序第一的学生,也可根据实际贡献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整,但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附有指导老师及项目组成员签名。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3)提交到所在学院。
3.各学院需结合各申报项目获校级立项以来的研究计划实施情况、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按要求组织开展院内遴选。
4.拟推荐项目公示。本年度各学院拟推荐项目名单须在院内通过亚博竞彩网站官网/官微/公告栏等途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六)材料报送
1.各项目的《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3),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按申报书要求签字盖章。
2.《2024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4),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盖学院章。
3.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2024年5月30日前,交至实践教学中心(番禺校区行政楼610)。电子版材料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xx学院-立项材料”发送至邮箱:gy_dczx@126.com。
二、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范围
“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附件5-1)所有项目原则上均需参与本次验收。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并由学校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结题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对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完成结题验收。
2.验收结果公示。项目验收结果须在院内通过亚博竞彩网站官网/官微/公告栏等途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3.项目建设情况将作为今后学院和个人项目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结题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指导老师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并缩减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三)材料报送
1.《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2)及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软著、大创项目参赛获奖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佐证材料可附于报告书后或单独装订成册。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学院章。
2.《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5-3),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学院章。
3.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2024年5月30日前,交至实践教学中心(番禺校区行政楼610)。电子版材料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xx学院-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gy_dczx@126.com。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管理。各学院需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2.高度重视,按时完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创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等工作,本科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情况将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3.在教务处网页对本年度拟立项和结题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4.学校将于6月10日将立项和结题相关材料报送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6月19日前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平台”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信息和结题验收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项验收项目名单以上级通知为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4.立项所需材料
5.结题所需材料
实践教学中心
2024年5月 24日
(联系人:邓镇、李翔;电话:83079251,8582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