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近期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83号),通知附件对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基本要求以及支撑数据目录进行了明确。请各有关部门在认真研读文件的基础上做好本部门所负责的部分,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汇总,电子版发至gyzgk@126.com。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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